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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度解读:能源价格改革持续推进!国家发改委出台“十四五”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!
01旨在长效调节价格
大宗商品价格上涨,已经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。据了解,2021年4月末,WTI原油期货价格、LME铜期货价格和CRB大宗商品现货价格综合指数分别同比上涨187%、89%和51%。
国务院常务会议也针对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布置,一方面加强供需双向调节,另一方面也在加强市场监管。
出台《行动方案》可以看做是对大宗商品价格机制的长效调节的一种方式。
因为此前在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们国家出台了《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》,并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成效,尤其是在能源领域,输配电价改革、燃煤上网电价改革和天然气门市价格改革顺利完成,让我国能源价格转型初步成型。
此次的《行动方案》可以看做是升级版的价格机制改革方案,通过《行动方案》对于能源行业价格机制的确定,来保证能源商品价格不会再出现大起大落的情况,而是使其围绕市场变化发生正常波动。
02补足价格机制短板
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国能源领域的价格改革逐步让能源走向市场化定价的态势,但这条路走得并不彻底,也就是并非所有的能源产品都依靠市场化的定价方式。
我国在2020年1月开始将原有的煤电联动机制改为“基准价+上下浮动”的市场化机制,也存在浮动范围,浮动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%、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%。特别要确保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只降不升。同时,居民、农业等民生范畴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电价,确保稳定。实际上的市场化机制,可以看做是不完全的市场化,或者是设限的市场化。
我国从2016年降低工商业电价以来,累计降低工商业用电成本超过3000亿元,其中57%由电网企业承担。电网企业经营效益因此大幅下滑,2019年电网企业主业亏损面超过40%,亏损额超过120亿元。除了电网企业主业亏损之外,火电企业也大部分出现亏损。
此外,储能行业虽然在政策支持下,取得了一定的进展,但电价机制等核心政策却一直未明确。在最常见的用户侧峰谷价差收入模式下,储能项目普遍亏钱。
风电、光伏正在走向平价上网的新阶段,无补贴的状态下,光伏、风电如何定价也成为此前政策尚未涉猎的范畴。此次《行动方案》发布,刚好要补齐之前的价格机制存在的短板。
03为碳中和目标设门槛
《行动方案》发布,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是为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设置门槛。
我国能源结构转型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。去年,我国正式宣布将力争2030前实现碳达峰、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,即分别用10年和40年左右的时间,有序推进目标实现。
“十四五”时期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将紧紧围绕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目标,在充分考虑相关方面承受能力的基础上,发挥价格机制的激励、约束作用,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。
也就是说,《行动方案》要针对高碳排放企业实施差异化的定价机制。高耗能企业在同样条件下需支付更高的能源价格。以此督促高耗能企业节能减排,才能降低用能成本。
综上所述,《行动方案》发布之后,对于油气行业来说,整个行业的价格机制将更透明,国家会对油气成本进行监管,全国油气价格将会超一致化的方向发展油气价格会更趋于稳定;
对于储能行业来说,《行动方案》的发布,意味着储能的定价机制、商业模式也会进一步明确,储能行业将彻底改变盈利难、商业模式不清晰的发展瓶颈;
对于电力行业来说,曾经不合理的电价定价机制将被改写,发电企业、电网公司因政策性亏损的问题将得到缓解,风电、光伏会深度参与电力市场交易,也会形成新的价格机制。
此次的《行动方案》只是从方向上明确了能源行业的价格机制改革的方向,尚未出台具体措施,接下来,国家发改委会依据此次发布的《行动方案》来制定具体细分行业的定价机制的细则,需要我们持续关注!